【科研处】关于做好2020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0月9日前)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06  浏览次数:762

关于做好2020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二师科字〔202023

  

各学院、部门:

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现组织申报2020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必须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三、资助范围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冷门绝学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学者根据学术兴趣和学术积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

四、资助、结项与出版

2020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原则上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结项时以出版社样书(附查重报告)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

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109日前,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default.aspx),点击“科研管理”→“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20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申报完成后提交信息并确认。

2.申请人101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成果(书稿)3份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崇德楼109)。若申报成果是以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需提交博士论文原文1份及修改说明3份;若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需提交成果概要3份。

  

联系人:张芳;电话:56226257

  

附件:

附件1:2020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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