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6-04-05  浏览次数:429

关于申报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科研、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16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鼓励各学院与企业合作,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在校学生个人、创新或创业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团队成员必须搭配合理、分工明确。
2.每名学生只能负责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本校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项创新训练项目。
4.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可在原选题基础上,申报2016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
三、选题要求
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所学专业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如下:
1.基础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6.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7.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8.社会调查项目。
9.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阶段:2016年4月14日——4月19日
        申报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主持人通过教学实践管理系统大创项目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网址:http://jysj.jsie.edu.cn/cxxl/),并由指导教师审核提交。
2.学院评审阶段:2016年4月20日——4月26日
        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通过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系统大创项目平台在线初审、遴选并推荐优质项目参加校级评审。
3.学校评审阶段:2016年4月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系统大创项目平台评定入选项目,并通过线下答辩方式确定入选项目级别。各入选项目主持人需准备PPT等答辩材料,具体汇报内容、答辩时间及地点由大创项目平台网站另行通知,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4.立项项目公布:2016年5月上旬
        学校公布立项项目,各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变动。
五、有关说明
1.各院部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做好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学校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遴选出优秀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学校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立项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评估验收;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其项目资助自动中止。
3.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情况将记入个人业绩档案。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在计算工作量、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认定和参考。
4.联系人:邓海威,邮箱:sjk8215@163.com,联系电话:025-83758215。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6年3月31日